京医保发〔2022〕4号
各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康健委员会、生长和革新委员会、财政局,PA视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各医疗卫生机构(含核酸检测机构):
为依法依规进一步做好全市新冠疫情防控事情,现就规范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种种核酸检测机构在开展核酸检测时,应凭据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统一订价收费,不得收取“加急费”。同时,由各部门联合对种种检测机构进行政策宣贯和培训,保障疫情防控稳定大局。
二、种种核酸检测机构应进一步提高检测效率,增强核酸检测力量,实时出具检测结果。在保障检测质量的前提下,做到快检快出,应在6小时内反馈种种人群核酸检测结果,最长不凌驾12小时,并实时将数据上传PA视讯康健宝,满足群众检测需求。
三、种种核酸检测机构应当主动在显著位置公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及混淆检测价钱,严格凭据划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用度,规范自身收费行为。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羁系等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置惩罚。
四、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增强政策宣贯培训和监视检查,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情况。卫生康健部门将监测并定期宣布各检测机构质控评估结果和检测结果平均出具时间供群众知情选择。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PA视讯市医疗保障局
PA视讯市卫生康健委员会
PA视讯市生长和革新委员会
PA视讯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