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便函〔2022〕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情况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情况局:
凭据《碳排放权交易治理措施(试行)》相关划定,结合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相关事情部署,现就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后续相关事情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时间完成本行政区域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未定时足额清缴配额的重点排放单元的限期纠正和处置惩罚事情。请组织重点排放单元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生态情况主管部门,于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本行政区域未定时足额清缴配额重点排放单元的责令限期纠正,依法立案处罚。
二、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重点排放单元配额清缴完成和处置惩罚信息果真相关事情。凭据《碳排放权交易治理措施(试行)》,对未定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的重点排放单元处罚信息,由作出处罚的生态情况主管部门依据《关于在生态情况系统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历程纪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的相关划定,向社会宣布执法机关、执法工具、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请组织落实并在2022年4月29日前通过你单元官方网站果真本行政区域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重点排放单元碳排放配额清缴完成和处罚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并同步报送我部应对气候变化司。
特此通知。
联系人:生态情况部应对气候变化司朱磊
电话:(010)65645638
生态情况部办公厅
2022年2月15日
(此件社会果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