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信管函〔2021〕2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治理局,各相关单元:
凭据《“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推进方案》(工信厅信管〔2019〕78号)部署,经地方推荐、企业报送、专家评审,现将“5G+工业互联网”第二批十个典型应用场景和五个重点行业实践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工业相助。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治理局积极搭建产需对接相助平台,推进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通信设备制造企业、行业解决方案供应商、科研院所、工业组织等相关单元深化交流相助,为典型场景复制推广、工业生态完善提供基础支撑,增强生长动能。
二、强化应用推广。组织各重点行业领军企业、标杆企业,立足典型场景输出应用部署方案和商业相助模式,为行业内企业应用“5G+工业互联网”提供具体实施方案,为其他工业企业应用“5G+工业互联网”提供参考路径,切实提升“5G+工业互联网”应用生长水平。
三、拓展实践领域。推动各行业、各领域相关单元借鉴已宣布的第一批、第二批“5G+工业互联网”二十个典型场景和十个重点行业应用实践,紧扣行业领域特点需求,挖掘更多应用场景,推动“5G+工业互联网”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数字经济生长中发挥更大作用。
附件:“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和重点行业实践(第二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