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厅函〔2021〕3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治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治理局:
《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特种作业操作证》(C 0210-2021)尺度已由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事情门户(http://59.255.22.67)宣布,自2021年11月15日起实施。为提升应急治理系统数字化服务与羁系能力,决定在自2022年2月1日起,在全国规模内推广应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获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照
凭据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照尺度,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照由应急治理部统一生成,目前已将相关数据项推送至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请各省级应急治理部门协调当地政务服务治理部门调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相关接口,并凭据业务需要革新相关审批系统和行政执法系统(使用应急治理部“互联网+执法”系统的,由应急治理部卖力革新),满足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照调用、使用条件和羁系执法人员检查执法需要。
二、修改特种作业操作证相关事项治理指南
凭据《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划定》(国务院令第716号),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具有同等执法效力。请卖力该项行政审批业务的单元按要求适时修改与特种作业操作证相关事项的治理指南,允许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人员或者经其授权的其他行政相对人凭据需要,自由选择使用特种作业操作证实体证件或电子证照(执法、行政规则另有划定的除外)。
三、加大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照宣传推广力度
要充实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网络直播平台等新媒体,开展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照申领、使用等宣传,多渠道普及电子证照知识,扩大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照知悉率。要在服务服务大厅或行政审批窗口,通过印制明白纸、发放宣传页、LED屏展示等方式,广泛宣传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照下载、亮证等事情(《应急治理部电子证照(特种作业操作证)申领指南》详见附件),引导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人员了解并下载使用电子证照。
各省级应急治理部门要充实认识推行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照的重要意义,增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照业务的监视指导,明确实施主体,细化实施步骤,推动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照相关业务事情有序开展。要接纳多种形式开展业务人员培训,确保窗口一线事情人员系统掌握电子证照知识,熟悉相关应用场景。各地在推行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照历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实时与应急治理部政策规则司或宁静执法和工贸羁系局联系。
应急治理部办公厅
2021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