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价钱〔2021〕12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长革新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市场羁系局(厅、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肩负和校外培训肩负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增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羁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政府指导价治理。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治理,由政府制定基准收费尺度和浮动幅度,并按法式纳入地方订价目录。凭据属地治理原则,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尺度和浮动幅度,由省级生长革新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制定,或经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由地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尺度和浮动幅度,由培训机构办学许可审批地省级生长革新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制定。各地制定的浮动幅度,上浮不得凌驾10%,下浮可不限。培训机构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尺度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尺度。
二、科学制定收费尺度。各地要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充实考虑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点,以有效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肩负为目标,以平均培训成本为基础,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生长水平、学生家庭蒙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基准收费尺度和浮动幅度。要区分线上和线下以及差异班型,分类制定尺度课程时长的基准收费尺度。班型主要可分为10人以下、10~35人、35人以上三种类型。各地可凭据实际情况,确定当地域具体的分类尺度。尺度课程时长,线上为30分钟,线下为45分钟,实际时长纷歧样的,按比例折算。要建设收费政策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对收费尺度进行调整完善。
各地要凭据相关划定,增强对培训机构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成本视察,严格核减不合理成本。培训成本包罗培训机构人员薪酬、培训园地租金、宣传费、研发用度、牢固资产折旧费以及其他用度。其中,培训机构人员平均人为水平应正常合理,不得明显高于统计部门宣布的当地教育行业城镇非私营单元就业人员平均人为;培训园地租金和牢固资产折旧费等,应当凭据学科类校外培训实际利用时长等因素,按合理要领和公允水平分摊核算;宣传费按不凌驾学科类校外培训销售收入的3%据实核算。要增强关联交易审核,对明显不切合公允水平的关联交易,可开展延伸视察。各地要推动培训机构加速建设健全财政会计核算等制度,完整准确纪录线上、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各项成本和收入,以及培训人次、课时量、教师数量等经营情况。
三、强化收费信息果真。各地要督促培训机构凭据划定通过网站、收费场所、线上应用法式、果真媒体等途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尺度、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果真;将招生简章、收费尺度、教师资质等资料,连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以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等情况,于每年6月底前划分报送给当地教育、生长革新和市场羁系部门。要切实发挥好全国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服务平台作用,勉励各省级或市级教育部门接纳集中公示的方式,将当田主要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类型、办学规模、收费尺度等信息向社会果真。各地教育部门要加速制定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质量、培训进度、课时设置等尺度规范,并向社会果真。
四、增强收费行为羁系。各地要推动培训机构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羁系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条约(示范文本)》,严格履行条约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尺度,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用度。各地市场羁系、教育、生长革新等部门,要依职责增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执行情况的监视。要流通投诉举报渠道,勉励社会各方加入监视。要依法严厉查处凌驾政府指导价收费,接纳剖析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规模、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尺度,虚假宣传,价钱欺诈以及不按划定明码标价等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要果真曝光。
五、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各地生长革新、教育、市场羁系等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凭据《意见》要求,建设健全事情协调机制,制定详细事情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加速推进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治理事情。各地要于2021年底前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治理政策,明确基准收费尺度和浮动幅度,以及具体实施时间,并做好政策衔接,增强预期引导和宣传解读,实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策平稳落地。劈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治理,参照执行。
各级生长革新、教育、市场羁系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实认识增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羁系对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肩负、净化教育生态、维护教育公正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其作为当前的重点事情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坚决停止培训机构太过逐利行为,将降费减负目标落到实处。请各省(区、市)于2022年1月底前将贯彻落实情况书面陈诉国家生长革新委、教育部和市场羁系总局。政策执行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实时陈诉。
国家生长革新委
教育部
市场羁系总局
2021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