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通告2021年第42号
为扎实做好“六保”事情,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肩负,现将延续实施有关小我私家所得税优惠政策通告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我私家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划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我私家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通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通告2019年第94号)划定的免于治理小我私家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通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