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联节函 〔2021〕 2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长革新委、商务主管部门、机关事务部门、能源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治理局,中国电信团体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团体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团体有限公司:
为推动数据中心节能和能效提升,引导数据中心走高效、低碳、集约、循环的绿色生长门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事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各地应依据《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在生产制造、电信、互联网、公共机构、能源、金融、电子商务等数据中心重点应用领域,选择一批能效水平高、技术先进、治理完善、代表性强的数据中心进行推荐。
(二)推荐数据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数据中心所有者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数据中心产权清晰,在建设和运营历程中遵守有关执法、规则、政策和尺度,近3年(含建设不足3年)无较大及以上宁静、环保等事故,无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具有清晰、完整的物理界限,拥有独立的供配电和切合《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发改环资〔2019〕1054号)要求的制冷系统,且截至申报日已全系统正式运行连续1年以上;
3.建设和结构切合《关于数据中心建设结构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通〔2013〕13号)、《关于加速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20〕1922号)、《关于印发〈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方案〉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709号)要求,且切合所在地建设计划要求及所在地方相关执法规则要求;
4.未被列入2020年工业节能监察数据中心能效专项监察整更名单。
二、推荐法式
(一)各数据中心对照《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价,填写自评价陈诉(花样详见附件2)。到达绿色数据中心尺度后,委托切合条件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现场评价,形成第三方评价陈诉(花样详见附件3)。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完成后,按相关要求和法式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质料。
(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当地域有关单元(包罗所属中央企业及其下属单元)进行申报,并对相关申报质料进行评估确认,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三)中国电信团体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团体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团体有限公司所属数据中心可直接由团体公司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四)银行保险机构所属数据中心申报事情由中国银行保险监视治理委员会另行通知,并由其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质料进行审查,须要时可进行现场抽查,研究确定2021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按法式向社会宣布。
三、事情部署
(一)各地应切实增强对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内有关单元及第三方评价机构的指导、监视和治理,对不再切合评价要求的单元应实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有关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监视,凭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
(二)第三方评价机构应参照《绿色制造体系评价参考法式》(工信厅节函〔2017〕564号)开展相关评价事情,并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卖力。应与申报主体自评价运动保持独立性,不加入自评价陈诉编写。
(三)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1年12月17日前将《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汇总表》(附件4)连同各单元申报质料(附件2和3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电子版同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生长治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欧阳昊明 010-68205366/68205368(传真)
地址:PA视讯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1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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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综合司
2021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