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运动,增强儿童化妆品监视治理,保障儿童使用化妆品宁静,依据《化妆品监视治理条例》等执法规则,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儿童化妆品监视治理划定》(以下简称《划定》),现予宣布,并就《划定》实施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除标签的要求以外,其他关于儿童化妆品的划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二、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存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凭据《划定》进行标签标识;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存案的儿童化妆品,未凭据《划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化妆品注册人、存案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物标签的更新,使其切合《划定》。
三、儿童化妆品标志另行宣布。
特此通告。
附件:儿童化妆品监视治理划定
国家药监局
2021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