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运〔2021〕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市场监视治理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宁静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视治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深入推进门路运输宁静专项整治切实增强门路运输宁静协同羁系的通知》(交运发〔2020〕116号)部署部署,充实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增强门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事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掌握治理事情总体要求
门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车辆流动性高、隐蔽性强,严重影响了门路运输宁静运行,扰乱了门路运输市场秩序;违规运营车辆跨区域、跨部门协同羁系不到位,增大了门路旅客运输宁静风险和事故隐患。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羁系部门要充实认识门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治理事情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遵循科技助力、精准排查、从严惩处、协同联动的基本思路,以往返线路、驻点位置、客源渠道相对牢固,但未依法取得门路运输经营资质的大中型客车为重点,统筹兼顾7至9座小型客车,积极转变治理方式,创新治理要领,全面压紧压实非法违规运营治理事情责任,推动实现非法违规运营治理由线下巡查式向线上线下精准化查控转变、由单一部门独立开展向多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转变,着力提升治理能力和羁系水平,依法严肃查处非法违规运营车辆和企业,净化门路运输市场情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工业宁静。
二、精准排查非法营运车辆和企业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市场羁系部门充实发挥大数据技术优势,推动实现非法营运车辆及企业智能排查、精准锁定。一是全面排查非法营运车辆。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定期梳理汇总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中高频次(凭据当地情况自定)进出本省高速公路收支口的大中型客车及7至9座小型客车数据(7至9座小型客车号牌信息与本省公安部门对接),以车牌号为基本要素,与门路运政治理信息系统中的客车数据进行比对,排除已经治理《门路运输证》的客车后,形成“疑似非法营运客车”数据源;依据客车进出高速公路收支口通行信息,以地市或县区为单元,分片区对“疑似非法营运客车”再进行逐一核实确认或实地查证,排除相关单元自用自备车辆后,形成“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清单表。各省级公安部门依托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增强对7至9座小型客车、“营转非”大客车行驶轨迹的分析研判,排除使用性质为营运性的客车后,形成涉嫌非法营运客车清单,通报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一并纳入“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清单表。二是重点筛查非法营运企业。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主动对接市场羁系部门,凭据“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行驶证挂号的所有人信息,逐一核实客车所属单元名称、营业执照和营运资质,对单元名称或营业执照经营规模包罗门路旅客运输类、但未治理门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筛选形成“高度疑似非法营运企业”清单表。三是实时共享非法营运信息。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定期将“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清单表抄告同级公安部门;对涉及外省份的,要实时抄告车籍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由其一并纳入当地域“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清单表中实施重点羁系。
三、依法从严惩处非法营运行为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公安、市场羁系部门,建设非法营运治理动态研判、定期会商、部门协作事情机制,形成精准高效、靶向治理的非法营运治理花样。一是严管严查非法营运车辆。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将“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信息录入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动态跟踪可能泛起的收费站点、路段和时段,定向部署执法力量,实施精准攻击。各地公安部门要依托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加大对“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的精准拦截检查力度,发现涉嫌非法营运行为的,实时移交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置惩罚。二是依法严格执法。对查实的非法营运客车,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宁静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门路运输条例》,严格实施行政处罚,并责令纠正违法行为。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就地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用度。接纳扣押措施后,应实时查清事实,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置惩罚决定。应当解除扣押的,要实时作出解除扣押的决定,并立即退还车辆。三是探索创新羁系举措。勉励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探索利用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对查实的非法营运客车实施重点羁系,依法严厉攻击其非法载客行为,提升非法营运客车治理效果。四是建设联合羁系机制。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定期将查实的非法营运客车抄告车籍地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车籍地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积极推动其依法治理《门路运输证》、转售给具备资质的门路客运企业或依法报废注销,督促自备自用的7至9座客车正当合规使用。
四、增强跨区域违规运营车辆羁系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借助科技手段,增强门路旅客运输车辆跨区域异地运营羁系事情。一是要增强动态监控异常客车的羁系。定期汇总比对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中客车通行数据和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中客车上线数据,对于有高速公路通行纪录、但动态监控不在线的,要依据《门路运输车辆动态监视治理措施》有关划定,依法予以处置惩罚,并纳入“异常运营客车”清单,实施重点跟踪和重点羁系。二是要增强未经存案经营客运包车的羁系。利用门路运政治理信息系统、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包车客运治理信息系统,梳理汇总跨区域运营的客车,通过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包车客运治理信息系统、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查询比对,对没有治理包车牌、动态监控不在线、实际运营省份未通过包车牌存案、营运线路两端恒久都不在车籍所在地的,要纳入“异常运营客车”清单,会同实际运营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联合羁系。三是要创新客车异地运营羁系方式。勉励具备条件的地域,凭据许可的起讫地、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和存案的线路,在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中划定营运客车运行“电子围栏”,利用信息化手段督促经营者严格凭据划定的线路运行。
五、推进形成协同共治事情花样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公安、市场羁系等部门,积极营造非法违规运营社会共治良好气氛。一是要增强宣传引导。充实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微博、微信民众号等多种渠道,以及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车、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的视频播放设备或电子宣传屏等载体,鼎力大举宣传非法违规运营的危害性,加大非法违规运营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引导社会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违规运营车辆。二是要完善监视举报处置惩罚机制。优化互联网门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功效,方便社会民众查询客车营运资质和包车牌等信息,完善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视电话处置惩罚流程,接受社会民众监视。对于社会民众投诉举报、相关部门抄送、执法检查历程发现的非法违规运营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三是要营造良好社会气氛。积极发挥有关行业协会、下层社区等组织的作用,实时收集非法违规运营问题线索,着力营造非法违规运营治理良好气氛,推动形成部门协同、区域联动、民众加入、社会共治的事情花样。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市场羁系部门,切实增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完成时限,增强督促指导,对事情推进不力的要实时约谈通报或挂牌督办;认真总结门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治理事情,评估事情成效,梳理经验做法,有关情况实时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视治理总局。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视治理总局办公厅
2021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