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电发[2021]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网信、生长革新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长数字经济、建设数字中国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动“十四五”时期电子商务高质量生长,凭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生长第十四个五年计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生长第十四个五年计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和生长革新委研究体例了《“十四五”电子商务生长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商务部
中央网信办
生长革新委
2021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