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通告2021年第43号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肩负,现将延续实施有关小我私家所得税优惠政策通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我私家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划定的外籍小我私家有关津补助优惠政策、中央企业卖力人任期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通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12月31日
关于延续实施外籍小我私家津补助等有关小我私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通告2021年第43号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肩负,现将延续实施有关小我私家所得税优惠政策通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我私家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划定的外籍小我私家有关津补助优惠政策、中央企业卖力人任期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通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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