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37号
为进一步增强锂离子电池行业治理,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我部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通告治理暂行措施》进行了修订,现予以通告。《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通告治理暂行措施(2018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通告2019年第5号)同时废止。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12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通告
2021年第37号
为进一步增强锂离子电池行业治理,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我部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通告治理暂行措施》进行了修订,现予以通告。《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通告治理暂行措施(2018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通告2019年第5号)同时废止。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12月10日
您会见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