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医保发〔2021〕36号
各有关单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京津冀协同生长战略,凭据《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事情意见》,经京津冀三地医疗保障局研究,审议确定了《2021年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事情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PA视讯市医疗保障局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28日
2021年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事情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凭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事情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事情意见》(京医保发〔2020〕34号)等文件精神,凭据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生长总体计划及药品联合带量采购相关事情要求,结合三地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实发挥集中带量采购在深化医药服务供应侧革新中的引领作用,推进医保、医疗、医药联动革新系统集成,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事情,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钱,减轻人民群众药费肩负。深入推进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生长,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钱形成机制,坚持药品质量、需求、价钱相统一,形成京津冀联合带量采购新模式。
二、事情机构
PA视讯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以下合称京津冀采购中心)作为药品联合带量采购事情机构,卖力本次采购事情的具体组织实施,宣布相关信息。
三、实施规模
(一)机构规模
京津冀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作为采购主体,组成采购联盟,实施联合带量采购。勉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积极加入。
(二)药品规模
参照市场总体价钱水平,综合药品质量、市场结构、临床需求等因素,原则上优先遴选京津冀三地临床用药量较大、金额较高、临床使用成熟、采购笼罩面较大的医保目录内药品,兼顾临床供应。凭据分类施策、平稳衔接的基本原则,制定《带量联动药品目录》《短缺药品订单式采购目录》(见附件1、2),作为本次联合带量采购药品规模。
(三)申报规模
凭据本次联合带量采购药品规模,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由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指定履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义务的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以下统称药品企业),在质量尺度、生产能力、供应稳定性等方面到达集中带量采购要求且无严重违法违约行为的,并已获得国家医保编码的企业和药品,原则上均可加入。
四、采购形式
(一)带量联动采购方式
《带量联动药品目录》内相关产物,联动全国各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价钱水平,凭据带量分包的方式,通过购销双方相互选择,确定中选药品,实行带量采购。
(二)短缺药品订单式采购方式
《短缺药品订单式采购目录》内产物以国家短缺药品清单为基础,综合考虑全国和联盟地域供需情况、市场价钱水平,通过医疗机构与企业相互选择,签订“一对一”订单协议,从严约束购销双方,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相关事情。协议期间,企业单方原因造成供应问题,影响临床使用的,将凭据医药价钱和招标采购信用评价制度从严处置惩罚。协议期满时,医疗机构单方原因仍未完成订单数量的,在当期医疗机构带量采购考评中予以处置惩罚,同时医疗机构应继续执行采购协议,并严控替代药品,直至完成订单数量。
五、采购周期
带量联动药品采购周期为1年,短缺药品订单式采购药品采购周期为2年,采购协议每年一签。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组织相同品种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情况,原则上,凭据国家政策要求进行衔接。
六、基本法式
(一)组织企业申报信息
京津冀采购中心组织切合本方案要求的药品企业报名加入,申报药品基本信息、价钱信息及产能信息等信息。
(二)制定报价上限(成交参考价)
联动药品依据同一药品在各省级(含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价钱的价钱水平及全国各省现行价钱,形成各申报药品报价上限。短缺药品依据各省级(含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价钱、京津冀三地现行采购价钱及全国同类主流药品价钱水平等,制定每个药品成交参考价。
(三)组织企业报价报量
联动药品原则上报价不高于报价上限企业入围,形成供采购主体候选药品清单。短缺药品凭据不高于成交参考价申报预售价,预估未来1年京津冀三地需求数量申报预售量。
(四)采购主体遴选报量
采购主体凭据临床救治需求,从候选药品中遴选本机构所需药品,并填报预采购量,汇总形成三地划分预采购总量。
(五)企业确认供应
药品企业检察相关药品遴选结果及预采购总量,确认是否供应。未定时确认的企业及药品视为退出本次采购,需组织采购主体再次遴选报量。
(六)确定拟中选结果
购销双方申报确认后,双方确认药品即为拟中选药品,原则上联动药品以预采购量的80%作为中选药品约定采购量,短缺药品以预采购量的100%作为约定采购量。
(七)公示拟中选结果和中选结果
通过采购平台公示拟中选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监视。拟中选结果公示结束后,通过采购平台正式宣布中选通告,公示中选结果及约定任务量。
(八)签订购销条约,执行网上采购
各采购主体与生产、经营企业在采购平台上签订购销条约,执行网上采购。条约要明确品种、剂型、规格、包装、数量、价钱、供货时限、付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门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七、组织保障
京津冀三地医疗保障部门卖力制定采购事情实施方案,分类分批有序推进联合带量采购事情,完善所在省市中选药品医保支付尺度、基金预付药款和结余留用等医保配套政策,落实医药价钱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卖力统筹协调所在省市卫生康健、药品羁系等部门,促进中选药品采购使用,增强中选药品质量供应监测,做好政策协同集成,落实监视指导、考核评价责任,确保革新举措同向发力,实现带量采购事情平稳落地、取得实效。
附件:1.带量联动药品目录
2.短缺药品订单式采购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