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发〔2021〕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广电总局无线局、羁系中心、卫星直播中心、广科院、计划院、设计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影戏频道节目中心,各有关单元: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审查了《VR视频系统节目制作和交流用视频参数值》尺度文件,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尺度,予以宣布。
尺度编号为GY/T 356-2021。
该尺度自宣布之日起实施,尺度内容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门户网站(http://www.nrta.gov.cn)果真。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1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