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情况部通告2021年第53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情况掩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情况防治法》和《排污许可治理条例》,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排污许可证中工业固体废物相关内容的申请与核发事情,现批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为国家生态情况尺度,并予宣布。
尺度名称、编号如下: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 1200-2021)
该尺度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尺度内容可在生态情况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特此通告。
生态情况部
2021年11月6日
生态情况部办公厅2021年11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