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金财函〔2021〕23号
有关单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革新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治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的精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会同财政部修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治理措施》(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治理措施》),进一步革新完善科学基金项目经费治理机制。为做好《资金治理措施》实施事情,确保各项革新举措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扩大经费包干制实行规模
在前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经费包干制基础上,从2021年起,将新批准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纳入包干制实施规模,2020年及以前批准的不做调整。项目经费申请和审批时不再分直接用度和间接用度,以总资助经费的形式支持科研人员开展研究事情。项目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和获批项目卖力人提交计划书时,均无需体例项目预算,项目卖力人按有关划定自主决定经费使用。项目结题时,依托单元应按《资金治理措施》要求果真相关项目及资金治理使用信息,接受内部监视。
对于2021年获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依托单元,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制定包干制内部治理制度并向自然科学基金委存案;对于之前已完成存案但需要重新修订的,也应在上述时间之前完成修订事情并重新存案。
二、进一步提高间接用度比例
自2021年8月5日起,对于实行预算制且审定间接用度的项目,进一步提高间接用度比例。间接用度凭据直接用度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审定,500万元及以下部门为30%;凌驾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门为25%;凌驾1000万元的部门为20%。对于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预算制项目,进一步提高间接用度比例。目前在数学领域开展试点,比例提高至60%/50%/40%。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保持原有间接用度结构比例。对于实行预算制且原不审定间接用度的项目,保持原有不审定间接用度的治理方式。
预算制项目经费审批沿用原有方式。项目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只体例直接用度预算,经评审批准直接用度后,次年由自然科学基金委按依托单元单独审定间接用度。
对于2021年8月5日前批准的在研项目间接用度治理,依托单元应统筹考虑本单元实际情况,与项目卖力人充实协商后,确定是否执行间接用度新政策,并自行调整。
三、简化预算体例
对于2021年8月5日以后批准的预算制项目,在预算体例历程中将直接用度预算科目进一步精简合并为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直接用度中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用度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
四、下放预算调剂权
对于目前所有在研及新批准的预算制项目,将设备费预算调剂权下放给依托单元,除设备费外的其他直接用度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卖力人,由项目卖力人凭据科研运动实际需要自主部署。
五、扩大劳务费开支规模
对于目前所有在研及新批准的种种项目,在原劳务费开支规模基础上,可将项目聘用人员由单元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列支规模。
六、其他事项
对于已经准予结题的项目,相关经费治理和支出凭据原政策执行,不再做调整。
请各依托单元切实强化项目资金治理的主体责任,尽快修订或制定有关内部治理制度,把预算调剂、间接用度统筹使用、劳务费治理、结余资金使用、科研财政助理配备等政策落实落细,并做幸亏研项目新旧政策衔接等事情,确保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接得住、管得好。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财政局
计划局
2021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