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元:
凭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革新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治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精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对结题项目结余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勉励依托单元和科研人员合理合规使用项目资金,对2021年度结题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资助期满时的资金结余比例不再作要求。科研人员应当凭据科研运动需要,合理部署经费支出。依托单元应当动态羁系资金使用并实时预警提醒,通过提醒督促科研人员按划定用好科研经费,既要制止突击花钱,也要制止结余过多。
二、对2018年及以后年度结题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按划定留给依托单元使用的结余资金,不再执行两年收回政策。依托单元应当将结余资金统筹部署用于基础研究直接支出,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并增强结余资金治理,健全结余资金盘活机制,加速资金使用进度。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财政局
计划局
2021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