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办函〔202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宁静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提升都市宁静风险辨识、防范、化解水平,推进宁静生长示范都市建设事情,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编写了《都市宁静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在实施历程中遇到问题或有意见建议,请实时反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赵乾,010-64467962)。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都市宁静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
安委办函〔202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宁静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提升都市宁静风险辨识、防范、化解水平,推进宁静生长示范都市建设事情,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编写了《都市宁静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在实施历程中遇到问题或有意见建议,请实时反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赵乾,010-64467962)。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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