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办函〔2021〕205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视察局及部其他直属单元,各派出机构,有关单元:
为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自主创新与结果转移转化能力,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依据《自然资源部科技创新平台治理措施(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49号,以下简称《措施》),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新建事情。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依托单元。依托单元是创新中心的建设主体单元,应为自然资源系统具有科技创新优势的法人单元,以及部-部、部-省共建高校。
(二)领域偏向。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自然资源领域重要事情任务和自然资源“两统一”焦点职责履行等,重点在急需紧缺的领土空间计划、生态掩护修复等领域,以及地质矿产勘查、地质灾害防治、遥感与测绘技术、自然资源信息应用服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开展要害技术研究、工程化研发、科技结果转移转化及应用示范,解决自然资源领域要害焦点技术和工程技术难题。创新中心名称和主要研发偏向应具体、突出优势和特色。
(三)体制机制。创新中心研究基础、团队建设、创新能力等基本条件应切合《措施》有关要求,依托单元能够落实创新中心运行生长相应的保障条件。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勉励依托单元与研究开发和综合实力强的企业共建创新中心,建设利于技术创新和结果转移转化的运行治理机制,多元化筹措建设运行经费,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与相关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元联合申报的,双方应优势互补,签订相助协议,共建任务纳入建设方案,共建单元原则上不凌驾3家。
(四)审核论证。请各有关单元凭据《措施》有关要求,组织体例建设方案(花样见附件)。主管单元对建设方案审核并组织专家论证,提出论证意见,出具推荐函。
二、推荐与报送
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视察局及部其他直属单元、派出机构统一组织本单元及所属单元的推荐事情,共建高校通过所在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报送。接纳限额推荐方式,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视察局属单元,部其他直属单元、派出机构,共建高校可划分推荐1家创新中心。
请于2021年12月1日后登陆自然资源部科技创新平台治理系统(http://210.73.59.232:8080/),按要求填报信息。正式申报质料一式一份(包罗建设方案及其他相关质料),经依托单元和推荐单元加盖公章后,由推荐单元统一以公牍形式(附推荐名单)报送。系统提交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纸质报送质料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10日。涉密推荐质料按有关执法规则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质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凭据保密方式报送。
请各单元提前做好准备,综合论证及现场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咨询与联系
(一)申报咨询
中国地质科学院 于 涛、李丽霞 010-68999451/130
部科技生长司 周 楠 010-66557275
(二)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王 豫、祁玉亭 010-68965736
(三)质料报送
地址:PA视讯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6号中国地质科学院 于涛收
电子邮件:yutaoyt@cags.ac.cn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