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委会通告〔2021〕10号
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划定,现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执法、行政规则等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划定的,从其划定。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的通告
税委会通告〔2021〕10号
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划定,现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执法、行政规则等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划定的,从其划定。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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