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发奖〔2023〕11号
各有关单元:
为引导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规范康健生长,科学技术部研究制定了《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治理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2023年2月6日
(此件主动果真)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治理措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引导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社会科技奖)规范康健生长,提高社会科技奖整体水平,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执法规则,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适用于社会科技奖的设立、运行、指导服务和监视治理等事情。
第三条 本措施所称社会科技奖指海内外的组织或者小我私家(以下称设奖者)利用非财政性经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面向社会设立,奖励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以及推进科技结果转化应用等运动中为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作出突出孝敬的小我私家、组织的经常性科学技术奖。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本措施所称的科学技术奖:
(一)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目标考核、责任制考核;
(二)属于业务性质的展示交流、人才评价、技术评定、水平评价、信用评价、技术结果评定、学术评议、论文评选、认证认可、质量分级等资质评定、品级评定、技术考核,以及依据种种尺度等进行的认定评定;
(三)属于角逐竞赛类、展览展会类、信息宣布类的评选;
(四)以本单元内部机构和事情人员为工具的评选;
(五)以选树宣传先进典型为目的的评选。
仅以科技治理、科技服务和图书、期刊、专利、产物、视听作品等为工具的评选,以及与科学技术不直接相关的奖励运动,凭据《评比达标表彰运动治理措施》等有关划定治理。
第五条 社会科技奖应当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焦点价值观和科学家精神,遵循依法办奖、公益为本、老实守信的基本原则,走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国际化生长门路。
(一)坚持以科技创新质量、绩效、孝敬为焦点的评价导向,突出奖励真正作出缔造性孝敬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
(二)坚持学术性、荣誉性,控制奖励数量,提升奖励质量,制止与相关科技评价简朴、直接挂钩;
(三)坚持“谁办奖、谁卖力”,严格遵守执法规则和国家政策,履行维护国家宁静义务,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损害国家宁静和公共利益。
第六条 面向全国或者跨国(境)的社会科技奖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进行指导服务和监视治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事情办公室卖力日常事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等协助做好有关事情。
面向区域的社会科技奖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进行指导服务和监视治理。
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可以凭据事情需要,聘请有关方面专家、学者组成咨询委员会,支撑社会科技奖的监视治理决策。
第二章 奖励设立
第七条 国家勉励海内外的组织或者小我私家设立科学技术奖,支持在重点学科和要害领域创设高水平、专业化的奖项,勉励面向青年和女性科技事情者、基础和前沿领域研究人员设立奖项。
设奖者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觉遵守国家执法规则和有关政策。
第八条 设奖者应当委托一家具备开展科学技术奖励运动能力和条件的非营利法人作为承办机构。设奖者为境内非营利法人的,可自行承办。设奖者为境外组织或者小我私家的,应当委托境内非营利法人承办,并凭据有关划定治理。
承办机构应当切合以下条件:
(一)熟悉科学技术奖励所涉学科和行业领域生长态势;
(二)在有关部门批准的运动地域和业务规模内开展运动;
(三)遵纪守法、运作规范,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制度完善,未被有关部门列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社会组织运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
承办机构卖力社会科技奖的日常治理、评审组织等事宜,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委托第三方承办或者相助承办。
第九条 设奖者或者承办机构应当实时向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书面陈诉设立科学技术奖有关情况,并凭据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质料。
书面陈诉原则上应当包罗征询行业治理部门或者业务主管单元等对设奖的指导意见和建议情况,并包罗以下内容:
(一)设奖目的以及须要性、奖励名称、设奖者、承办机构、资金来源、奖励规模与工具、奖励周期等基本信息;
(二)与已有同类社会科技奖的差异说明。
第十条 社会科技奖应当制订奖励章程,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强调奖项的学术性和荣誉性,制止与相关科技评价简朴直接挂钩,并明确以下事项:
(一)设奖目的、奖励名称、设奖者、承办机构、资金来源、奖励周期等基本信息;
(二)奖励规模与工具;
(三)奖项设置、评审尺度、授奖数量等;
(四)组织机构、受理方式和评审机制等;
(五)奖励方式;
(六)争议处置惩罚方式;
(七)取消机制和罚则等。
第十一条 奖励名称应当切合设奖宗旨,与承办机构性质相适应,科学、确切、简练并切合以下要求:
(一)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冠以“国家”“中国”“中华”“全国”“亚洲”“全球”“国际”“世界”以及类似寄义字样,名称中带有上述字样的组织设奖并在奖励名称中使用组织名称的,应当使用全称;
(二)不得使用与国家科学技术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者其他已经设立的社会科技奖、国际知名科技奖相同或者容易混淆的名称;
(三)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侵犯他人权益,以组织名称、自然人姓名以及商标、商号等冠名的,应当取得正当授权;
(四)以功勋荣誉获得者(“共和国勋章”、“七一勋章”、“八一勋章”、“友谊勋章”等勋章获得者,国家荣誉称谓获得者,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单独或者联合授予的荣誉称谓获得者)姓名冠名的,还应当经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报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社会科技奖应当具有与科学技术奖励运动相适应的资金来源和规模,在奖励运动中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变相收取任何用度。
资金使用应当相对独立,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社会科技奖应当科学设置,并切合以下要求:
(一)承办机构在同一学科或者行业领域承办的奖励,应当做好统筹设计,注重精简规范;
(二)下设子奖项不得凌驾一级,各子奖项间应当界限清晰;
(三)设立奖励品级的,一般不得凌驾三级,对作出特别重大孝敬的,可以授予特等奖;
(四)凭据少而精的原则,严格控制授奖数量和比例,合理设置差异奖励品级授奖数量。
第三章 奖励运行
第十四条 承办机构应当通过牢固网站或者其他果真渠道如实果真奖励名称、设奖者、承办机构、奖励章程、办公场所和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主动接受社会民众和媒体监视。
第十五条 承办机构应当建设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奖励受理、评审、监视等机制,并向社会宣布。
第十六条 承办机构应当建设健全科技保密审查机制,通过不涉密允许等方式,确保不得受理涉及国防、国家宁静领域的保密项目及其完成人参评社会科技奖。
第十七条 承办机构应当在奖励运动中坚持果真、公正、公正的原则,坚持分类评价,完善同行评议,遵循科技伦理规范,增强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
承办机构应当设立由精通相关学科或者行业领域专业知识、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科学道德的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开展奖励评审事情,不受任何组织或者小我私家干预干与,不得利用奖励评审牟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八条 社会科技奖应当坚持果真授奖制度,勉励实行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奖励方式。授奖前应当征得拟授奖工具的同意。
第十九条 社会科技奖宣传应当以促进学科生长或者行业科技进步、推动提升公民科学素养等为目的,强化荣誉导向。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社会民众。
第二十条 社会科技奖如遇变换奖励名称、设奖者、承办机构、奖项设置、授奖数量和奖励周期等重大事项,承办机构原则上应当征询行业治理部门或者业务主管单元等的指导意见和建议后,实时向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书面陈诉,并提供相关的变换质料。
第二十一条 社会科技奖决定停办,承办机构应当在停办时主动向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书面陈诉。
第四章 指导服务
第二十二条 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社会科技奖的设立、运行提供政策指导和咨询服务,推动社会科技奖规范化生长。
第二十三条 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勉励支持具备一定科技评审力量、资金实力和组织保障的社会科技奖向国际化偏向生长,培育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奖项。
第二十四条 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勉励代表性较强、影响力较大的社会科技奖承办机构配合制定宣布社会科技奖设立和运行团体尺度,引导推动行业自律。
第二十五条 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凭据书面陈诉情况,体例切合本措施要求的社会科技奖目录,向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事情协调小组存案后,在统一的社会科技奖信息果真平台上宣布目录。
社会科技奖目录凭据实际情况实时更新,实行动态治理。
第二十六条 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运行规范、社会影响力大、业内认可度高的社会科技奖适时组织重点宣传或者专题报道,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缔造的良好气氛。
第五章 监视治理
第二十七条 科学技术行政部门通过定期评价和实时监视相结合方式,增强事中事后羁系。果真举报受理渠道,接受监视举报,发挥社会监视、民众监视、行业监视、部门监视的作用,形成监视协力。
第二十八条 承办机构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社会科技奖运动开展情况。
第二十九条 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建设完善科学合理的第三方评价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科技奖评估,并宣布评估结果。
第三十条 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发现的异常甚至违法违规行为实时视察处置惩罚,须要时提请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事情协调小组实施部门联合惩戒,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宣布。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一)未凭据要求提交变换陈诉、年度陈诉的;
(二)未凭据要求进行奖励信息果真的;
(三)未凭据奖励章程开展奖励运动的;
(四)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尚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从社会科技奖目录移除、通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等处置惩罚。
(一)存在本措施第三十一条情形,拒不整改的;
(二)存在虚假宣传误导社会民众的;
(三)违法收取或者变相收取用度的;
(四)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第三十三条 以科学技术奖名义设立但不切合本措施要求的奖励运动,凭据《评比达标表彰运动治理措施》等有关划定严肃处置惩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可以依照本措施,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科技奖治理措施。
第三十五条 本措施自宣布之日起实施。
本措施宣布前已经设立的社会科技奖,应当凭据本措施要求对照检查,不切合要求的实时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