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办发〔2021〕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局):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措施》已经国家医保局第49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1日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措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事情,统一经办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革新的意见》等有关划定,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主要适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不含退休人员,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跨统筹地域就业、户籍或常住地变换的,按划定治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包罗小我私家医保信息纪录的通报、职工医保小我私家账户(以下简称小我私家账户)资金的转移和医保待遇衔接的处置惩罚。
第三条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行统一规范、跨省通办。国家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卖力指导协调跨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事情。省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卖力组织实施跨省和省内跨统筹地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事情。各统筹地域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要求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事情。
第四条 本措施所称转出地是指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前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转入地是指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拟转入地。
第二章 规模工具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域流动,不得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遇,按划定治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单元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由单元为其申请治理,灵活就业人员及居民等参保人员由小我私家申请治理。
1.职工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域就业,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划定加入职工医保的,应申请转移接续。
2.居民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户籍或常住地变换跨统筹地域流动,原则上当年度在转入地不再治理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按转入地划定加入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后,可申请转移接续。
3.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跨制度转移接续。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域流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划定加入居民医保的,可申请转移接续。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域流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划定加入职工医保的,可申请转移接续。
第三章 转移接续申请
第六条 参保人员或用人单元提交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可通过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医保信息平台)直接提交申请,也可通过线下方式在转入地或转出地经办机构窗口申请。
第七条 转移接续申请实行统一的校验规则前置,在申请时转入地和转出地校验是否切合转移接续条件,若不切合条件则不予受理转移接续申请并实时见告申请人原因;切合条件则予以受理。
转出地的校验规则主要为是否已中止参保,转入地的校验规则主要为是否已按划定加入转入地基本医保。校验规则涉及事项应逐步实现网上治理、一站式联办。
第四章 转移接续手续治理
第八条 参保人员转移接续申请乐成受理后,转出地经办机构10个事情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生成《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核对无误后,将带有电子签章的《信息表》同步上传到医保信息平台,经医保信息平台传送至转入地经办机构;若小我私家账户有余额的,治理小我私家账户余额划转手续。
第九条 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后,核对相关信息并在5个事情日内将《信息表》同步至当地医保信息平台,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转出地经办机构划转的小我私家账户余额后,与业务档案匹配并核对小我私家账户转移金额,核对无误后可将小我私家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小我私家账户。
第十条 转移接续手续治理历程中,参保人员或用人单元可通过医保信息平台查询业务治理进度。勉励各地在本措施划定时限基础上,进一步压缩治理时限。
第五章 待遇衔接
第十一条 治理转移接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划定治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期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划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划定追溯享受。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统筹地域划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期待期不凌驾6个月。
参保人员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加入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小我私家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且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划定治理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期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划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划定追溯享受。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统筹地域划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期待期不凌驾6个月。
第十二条 加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小我私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盘算。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凭据各地划定执行。各地不得将治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与在当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绑定。
第十三条 增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治理,在转入地完成接续前,转出地应生存参保人员信息、暂停基本医保关系,并为其依规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提供便利。转移接续完成后,转出地参保关系自动终止。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在同一统筹地域跨制度转移接续的,参照本措施执行。
第十五条 全国实行统一的转移接续措施,现有划定与本措施不符的,按本措施执行。
第十六条 本措施所称小我私家医保信息纪录,主要包罗小我私家基本信息、参保信息、缴费明细、小我私家账户信息等。
第十七条 本措施由国家医疗保障局卖力解释,自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