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监发〔2022〕21号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PA视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生长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事情要求,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稳岗事情力度,凭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阶段性缓缴农民工人为保证金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人社厅函〔2022〕99号),现就我市阶段性缓缴农民工人为保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缓缴工具
1.2022年6月1日起依法治理了施工许可证、开工存案或批准开工陈诉的工程建设项目,还未缴纳农民工人为保证金或治理农民工人为保证金保函的施工企业。
2.2022年6月1日起依法不需要治理施工许可证、开工存案或批准开工陈诉,且工程施工条约额(或年度条约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凭据《PA视讯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人为保证金实施措施》,工程施工条约额(或年度条约额)在3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无需治理农民工人为保证金。
3.2022年7月1日起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
二、缓缴期限
切合缓缴条件的施工企业暂缓缴纳农民工人为保证金,经PA视讯市根治拖欠农民工人为事情协调小组批准,缓缴期限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缓缴政策免申即享
切合缓缴条件的施工企业,在缓缴期限内无需提交申请,即可缓缴农民工人为保证金。
四、事情要求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落实我市阶段性缓缴农民工人为保证金的通知要求,强化政策宣传与指导服务,确保政策落地实施,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占用压力。同时,要进一步增强对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人为支付情况的日常羁系,缓缴政策实施历程中拖欠农民工人为的工程项目施工企业不纳入缓缴规模,并依法依规进行惩戒。缓缴期限结束后,凭据我市农民工人为保证金有关治理划定,勉励施工企业以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替代现金存储农民工人为保证金。要继续实行农民工人为保证金差异化治理,对风险低、信用好的施工企业实施降低存储比例和免于存储人为保证金优惠政策。
PA视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