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的配景依据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生长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要求,进一步勉励企业吸纳高校结业生等青年就业,制定《关于本市企业招用高校结业生等青年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文件出台的任务目标是什么?
勉励企业积极吸纳高校结业生等青年就业,对本市企业招用高校结业生等青年,切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三、政策实施的工具和规模是什么?
(一)关于人员规模。未就业普通高校结业生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结业证书的2023届结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结业生,包罗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结业生;在本市挂号失业的16岁至24岁青年。
(二)关于企业规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切合条件的以单元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参照企业同等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政策。
四、企业申请应具备哪些条件?
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切合条件的以单元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参照企业同等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政策);
二是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与政策规模内人员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条约,且审核时未终止或解除劳动条约;
三是申请时应为政策规模内人员按划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至少1个月。
五、补助的尺度是几多?
切合条件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补助1000元的尺度申请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六、申请、审核和发放流程是什么?
本市接纳依申请的方式,凭据“方便、快捷、规范、宁静”的原则,向切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企业可通过PA视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注册或经营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按要求上传劳动条约电子文件并填写相关信息,系统将自动比对核实单元填报信息和参保信息。审核及格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资金将发放至企业对公账户,没有对公账户的,可将资金发放至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详见附件流程图)
七、申请注意事项有哪些?
1.1名政策规模内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申请享受,不能重复使用。
2.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3.企业通过同一政策规模内人员申请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并按本市《用人单元岗位补助和社会保险补助治理措施》等划定通过该人员申请享受用人单元岗位补助的,应从岗位补助中扣除。
4.对于不切合条件的企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实时追回所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按划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八、政策执行期限是什么?
本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提交申请期限延长至2024年2月29日。
九、各单元职责是什么?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凭据各自职责卖力解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卖力经办审批和资金拨付,财政部门卖力资金划拨。
十、专有名词解释
普通高校结业生: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结业证书的结业生。
附件: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申请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