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毕发〔2023〕23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PA视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各有关单元:
凭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生长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要求,为进一步促进高校结业生等青年就业,现就本市企业吸纳高校结业生等青年就业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工具规模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吸纳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结业生、在本市挂号失业的16-24岁青年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条约并按划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切合条件的以单元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参照企业同等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政策。
二、补助尺度
切合条件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补助1000元的尺度申请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三、资金来源
由企业注册或经营地所在区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四、申请、审核和发放方式
本市接纳依申请的方式,凭据“方便、快捷、规范、宁静”的原则,向切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企业可通过PA视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注册或经营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按要求上传劳动条约电子文件并填写相关信息,系统将自动比对核实单元填报信息和参保信息。审核及格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资金将发放至企业对公账户,没有对公账户的,可将资金发放至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1名政策规模内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申请享受,不能重复使用。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不能重复享受。企业通过同一政策规模内人员申请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并按本市《用人单元岗位补助和社会保险补助治理措施》等划定通过该人员申请享受用人单元岗位补助的,应从岗位补助中扣除。
五、事情要求
(一)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经办机构、信息化综合治理机构要增强协调配合,抓紧优化操作措施和信息系统,做好数据信息比对,增强政策宣传,实时向切合条件的企业推送政策信息,确保政策尽快落地收效。
(二)强化风险防范,做好审批核查事情。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经办机构、信息化综合治理机构对部端比对下发的身份不实、跨省(区、市)重复享受等疑点数据立即核实。对于不切合条件的企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实时追回所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按划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各区在推进事情历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实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财政局陈诉。
本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提交申请期限延长至2024年2月29日。
本通知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凭据各自职责卖力解释。
PA视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PA视讯市教育委员会
PA视讯市财政局
2023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