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PA视讯市粮食企业信用羁系实施细则(试行)》出台配景?
答:2022年1月13日,国家生长和革新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蓄局印发了《粮食企业信用羁系措施(试行)》,要求各地制定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规则,结合我市粮食流通事情实际,我局制定了《PA视讯市粮食企业信用羁系实施细则(试行)》,《PA视讯市粮食和物资储蓄局关于印发<PA视讯市粮食企业经营运动守法诚信评价措施>的通知》同时废止。
问:《PA视讯市粮食企业信用羁系实施细则(试行)》的适用规模?
答: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粮食(含大豆、油料、食用植物油)收购、储存和政策性粮食购销等经营运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企业。
问:《PA视讯市粮食企业信用羁系实施细则(试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PA视讯市粮食企业信用羁系实施细则(试行)》共27条,明确了制定依据、适用规模、信用信息归集、信用信息评价、信用修复、权利与救济等内容。
问:《PA视讯市粮食企业信用羁系实施细则(试行)》中的信息归集规模和方式是什么?
答:粮食企业信用信息包罗企业基本信息,粮食和储蓄部门发生的行政处罚、奖励信息,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发生的信用信息。
我市粮食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修复,以及信用评价等事情通过全国粮食企业信用羁系平台开展。
问:粮食企业信用评价的周期是什么?
答:粮食企业信用评价周期为一年,评价时间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应于每年1月底前完成上年度信用评价事情。自注册之日起不满一年的企业,不纳入当期评价规模,相关纪录转入下年度。
问:粮食企业信用修复法式是什么?
答:要求作出失信认定的粮食和储蓄部门收到信用修复申请之日起5个事情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并出具受理通知书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15个事情日内作出是否修复的决定,切合修复条件的,实时进行修复;不切合修复条件的,见告申请企业不予修复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