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广告中是否可以借助含有食药同源身分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效?
任何食品广告都不得宣称具有预防、治疗疾病的功效,也不得借助含有食药同源身分宣称具有预防、治疗疾病的功效,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
二、宣布保健食品广告有哪些特殊要求?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凭据审查内容宣布,明示“本品不能取代药物”。广告中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不得声称或者体现广告商品为保障康健所必须,也不得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力。
三、宣布儿童食品广告有哪些注意事项?
宣布儿童食品广告要坚持正确价值观,不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康健,不得宣布声称全部或者部门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
四、宣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有哪些特殊要求?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适用药品广告治理的有关划定,必须严格凭据审查通过的内容宣布。其中,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广告凭据处方药广告治理,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视治理部门配合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宣布;其他类此外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凭据非处方药广告治理,应当凭据广告审查机关依法审查的广告内容宣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