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市政府印发《治理措施》。其中,第二十八条提出重点碳排放单元可使用碳减排量抵销其碳排放量。为细化落实事情要求,对《PA视讯市碳排放权抵消治理措施(试行)》(京发改规〔2014〕6号)予以调整,形成《抵销治理措施》。
凭据《治理措施》第六条,牢固设施和移动设施年度二氧化碳直接排放与间接排放总量到达 5000 吨(含)以上的单元,且属于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笼罩行业的,为重点碳排放单元。重点碳排放单元可依据本措施申请使用碳减排量用于抵销其碳排放量。
重点碳排放单元可使用碳减排量抵销其部门碳排放量,使用比例不得高于当年确认碳排放量的5%。同时,重点碳排放单元使用本市行政区域外项目发生的全国温室气体核证自愿减排量的抵销比例不得高于当年确认碳排放量的2.5%。
重点碳排放单元可使用的碳减排量包罗全国温室气体核证自愿减排量、本市审定的自愿减排量,1 吨碳减排量可抵销 1 吨碳排放量。其中,本市审定的自愿减排量是指凭据相关划定开展的碳普惠项目发生的减排量,碳普惠项目涉及交通、修建、园林绿化、可再生能源及节能等领域。
重点碳排放单元单元需在PA视讯市碳排放权交易治理平台提交抵销申请,并提供与申请使用抵销碳减排量产物类型相关质料,市生态情况部门在抵销申请提交截止日期后10个事情日内完成审核,切合条件的碳减排量可用于抵销其部门碳排放量。
来源:PA视讯市生态情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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