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2018〕1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都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文件精神,增强本市地下综合管廊计划、建设和运营治理,集约利用土地和地下空间资源,提高都市综合承载能力,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生长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落实中央都市事情聚会会议部署,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治理作为履行政府职能、完善都市基础设施和提升都市精细化治理水平的重要内容,统筹计划,有序建设,严格治理,为保障都市宁静、完善都市功效、美化都市景观、促进都市集约高效生长作出更大孝敬。
(二)事情目标
到2020年,结合都市门路、轨道交通和都市新区建设,建成地下综合管廊150至200公里,重复开挖地面的“马路拉链”现象显著淘汰,管线运行可靠性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
到2035年,地下综合管廊到达450公里左右,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主关连统和重点区域综合管廊系统开端构建完成,地下综合管廊规模效应进一步显现。
二、统筹计划
(三)体例专项计划
凭据《PA视讯都市总体计划(2016年-2035年)》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都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计划体例指引》有关要求,结合地下空间利用计划、地下管线综合计划、综合交通体系计划等相关专项计划,科学统筹、充实论证,体例本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计划,制定综合管廊计划设计导则和设计尺度。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储蓄制度,确定五年项目转动计划;综合考虑项目建设需求和计划设计、投资来源、运营方案等前期事情情况,按年度拟定建设计划,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主责单元:市计划领土委、市都市治理委、市生长革新委、各区政府;配合单元:市交通委、市重大办、各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
(四)划定重点建设区域
都市新区、种种园区、成片开发区域要凭据功效需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土地一级开发、棚户区革新、保障性住房建设、老城更新等项目,要因地制宜、统筹部署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交通流量较大、地下管线密集的都市门路、轨道交通等地段,主要门路交织口、门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织处,要优先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结合排挤线入地等项目同步推动缆线管廊建设。
(主责单元:市计划领土委、市都市治理委、市生长革新委、各区政府;配合单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重大办、各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
(五)同步计划设计
重点建设区域相关项目的建设单元要随建设项目同步开展区域内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计划、设计方案的体例事情,做好各阶段事情衔接。地下综合管廊设计方案要充实考虑区域开发与革新时公用设施容量需要,并充实征求入廊管线单元和各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切合规范、满足需求。暂时不具备同步建设条件的区域,应当为地下综合管廊预留计划通道。
(主责单元:市计划领土委、各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各区政府)
三、有序建设
(六)明确实施主体
勉励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治理地下综合管廊。市级专项计划确定的地下综合管廊主关连统及市级重点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由市有关部门统筹卖力组织计划、建设和运营等事情。创新投融资模式,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相助(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形式,勉励社会资本到园地下综合管廊投资建设及运营治理。勉励入廊管线单元加入投资建设运营地下综合管廊。积极培育大型专业化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治理企业,有效发动相关工业生长。
(主责单元:市都市治理委、市生长革新委、市计划领土委、各区政府;配合单元: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
(七)细化建设责任
地下综合管廊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建设推进地下综合管廊计划建设事情协调机制,门路主管部门、轨道交通建设协调部门划分卖力统筹做好都市门路、轨道交通与地下综合管廊同步计划建设事情。与都市门路、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同步计划建设的地下综合管廊,要同步计划、设计、审批、招标、施工、验收,其中共构部门应合并立项、合并施工招标。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单元为项目第一责任人,对投资效益、宁静生产、工程质量及工程建设全历程肩负主体责任。各区政府要做好市级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属地协调配合事情,并组织做好区级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治理事情。
(主责单元:市都市治理委、市重大办、市交通委、各区政府;配合单元:市生长革新委、市计划领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
(八)确保质量宁静
制定完善地下综合管廊和入廊管线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尺度规范,增强工程计划建设全历程质量宁静羁系。严格履行项目建设法定法式,规范招投标行为,落实工程建设各方质量宁静主体责任,按划定实时报送工程档案。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性标牌制度,接受社会监视。凭据地下综合管廊结构类型、受力条件、使用要求和所处情况等因素,科学选择工程质料和施工要领,积极应用预制拼装技术。管廊建设单元要增强与入廊管线单元的相同协调,入廊管线一般由管线单元卖力敷设,经协商一致也可由管廊建设单元敷设;已计划入廊管线的敷设要与管廊建设同步实施,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同步治理。入廊管线单元要全历程加入管廊和管线的设计、施工、验收等事情,确保满足运营质量和宁静需要。
(主责单元:市计划领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各区政府)
四、严格治理
(九)严格入廊治理
在已计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除技术条件无法实现入廊要求外,所有管线必须入廊;在地下综合管廊以外的位置新建管线的,计划、建设、路政等相关行政审批部门不予治理许可手续。既有管线应凭据地下综合管廊计划建设情况和更新革新需求,有序迁移至地下综合管廊。
(主责单元:市计划领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各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各区政府)
(十)规范资产治理
凭据国家有关规则,研究制定地下综合管廊产权确认政策,完善相关确权法式,有效保障地下综合管廊权利人权益。依法依规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项目配置土地、物业等经营资源。
(主责单元:市计划领土委、市生长革新委;配合单元:市都市治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十一)实行有偿使用
凭据国家生长革新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都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钱〔2015〕2754号)有关要求,建设健全本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入廊管线单元应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元支付管廊有偿使用费,包罗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其中入廊费主要用于弥补管廊建设成本,日常维护费主要用于弥补管廊日常维护、治理支出。具体收费尺度及付费方式、计费周期、调整机制等事项,由管廊建设运营单元与入廊管线单元凭据市场化原则配合协商确定;双方不能告竣一致意见时,由价钱主管部门会同地下综合管廊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组织开展成本视察、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等形式予以协调整决。
(主责单元:市生长革新委、市都市治理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配合单元:各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
(十二)强化运营治理
制定完善地下综合管廊和入廊管线运行维护规范。增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与运营治理的衔接,管廊运营治理单元要加入管廊建设、竣工验收全历程,并在竣工验收及格后实时与管廊建设单元治理交接手续。地下综合管廊本体及隶属设施治理由管廊运营治理单元卖力,入廊管线的设施维护及日常治理由各管线单元卖力。管廊运营治理单元要完善治理制度,与入廊管线单元签订入廊协议,明确入廊管线种类、敷设位置、时间、用度和责权利等内容;严格执行宁静技术规程,落实宁静治理责任,确保地下综合管廊正常运行。管廊运营治理单元与属地政府、入廊管线单元之间要建设应急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治理等事情。在地下综合管廊及其周边区域,从事可能危害管廊运营宁静的施事情业时,工程建设单元要组织制定施工宁静掩护方案,经管廊运营治理单元同意后严格落实。
(主责单元:市都市治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各区政府;配合单元:市质监局、市宁静羁系局)
(十三)实现智慧治理
研究制定地下综合管廊智慧治理相关技术规范及尺度。增强地下综合管廊治理体系智能化建设,统筹建设地下综合管廊信息治理平台,实现与地下管线基础信息系统和数字化都市治理系统的对接和融合,不停提升地下综合管廊可视化和智能化监测治理水平。管廊建设运营单元要综合利用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物联网等技术,会同入廊管线单元建设相关地下综合管廊信息治理系统,并实现与地下综合管廊信息治理平台的有效对接。
(主责单元:市都市治理委、市计划领土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配合单元:各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
五、事情保障
(十四)增强组织领导
建设市地下综合管廊联席聚会会议制度,卖力协调指导全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治理事情。联席聚会会议成员单元包罗:市都市治理委、市生长革新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计划领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国资委、市质监局、市宁静羁系局、市新闻出书广电局、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市金融局、市民防局、市重大办、市通信治理局等单元和各区政府,联席聚会会议办公室设在市都市治理委。各成员单元要凭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增强信息共享,扎实推进相关事情。各区政府要增强组织领导,建设相应的事情机制,有序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治理事情。
(主责单元:市都市治理委;配合单元:联席聚会会议各成员单元)
(十五)加大政府投入
市、区两级政府加大地下综合管廊资金投入,在年度预算和建设计划中合理部署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并纳入政府采购规模,促进地下综合管廊可连续生长。市政府投资给予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工程建设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助,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初期不能通过收费弥补成本的,市、区政府视情给予须要的财政补助。
(主责单元:市生长革新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配合单元:市都市治理委)
(十六)完善融资支持
统筹用好政府投资基金和种种政策性、开发性金融资金,加大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支持力度。勉励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企业、各管线公司、金融机构与社会资本相助设立工业投资基金,定向支持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支持切合条件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企业刊行企业债券和项目收益债券,专项用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勉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连续的前提下,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提供中恒久信贷支持和综合金融服务。
(主责单元:市财政局、市生长革新委、市金融局、各区政府;配合单元:市都市治理委)
PA视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