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防发〔2020〕7号
各区人防办、PA视讯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熏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事情部署,切实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资助企业共渡难关和稳定生长,依据《PA视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熏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连续康健生长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就人防工程使用用度减免、行政许可等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一、减免公用人防工程使用收费
公用人防工程使用单元,凭据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划定关闭停业的,免收疫情防控期间人防工程使用费,免收费的具体时长,凭据疫情防控事情和政府解除疫情防控措施的时间,由各区人防办确定并向本区政府报备。
二、推行人防审批业务线上治理
推行人防审批业务“手机办、网上办、预约办”,建议人防工程使用人在线治理相关业务,既节约时间,也能最洪流平降低交织熏染的风险。
三、延长人防工程使用行政许可有效期限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定期治理人防工程使用许可延期业务的,可以延期至本市新型冠状病毒熏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结束,使用单元应于疫情结束10个事情日内治理。
PA视讯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
(联系人:田志华,联系电话:133013731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