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商市建字〔2026〕7号
各区商务局、PA视讯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市属国有企业团体或总部企业,相关企业:
为促进本市农产物批发和零售市场规范生长,提高交易能力,改善经营情况,不停增强农产物日常供应保障能力,连续提升满足市民多样化需求的供应水平,PA视讯市商务局制定了《PA视讯市促进农产物市场高质量生长支持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PA视讯市商务局
2026年8月11日
PA视讯市促进农产物市场高质量生长支持措施
一、总体任务
为落实国家关于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的事情要求,补齐流通基础设施短板,增强肉、蛋、菜、奶、粮、油等生活必须品供应保障能力,促进农产物批发和零售市场规范生长,提高交易能力、改善经营情况,连续提升满足市民多样化需求的供应水平,通过财政补助或奖励的方式,对切合条件的农产物市场建设升级革新的项目予以支持。
二、政策目标
推动农产物批发市场建设和设备设施升级革新,提升市场“低耗高效”交易能力和“平急两用”保供能力;促进农产物零售市场提质升级、创新业态,试点生长富厚多元业态,完善便民服务功效;引导市场经营主体和社会资本加大农产物市场升级革新投入,协力构建宁静高效、规范有序、便民惠民的现代化农产物流通花样,实现民生保障与市场运行协同生长、互促共进。
三、支持偏向
(一)支持农产物批发市场建设和革新提升
通过财政补助方式,支持农产物批发市场围绕情况结构、功效完善进行交易园地、配套设施的新建和革新扩建;支持农产物批发市场为全面提升市场日常治理、电子结算、供应监测、生产、消防和食品宁静治理水平,对通风、排水、垃圾分类、公厕、防蝇防鼠等卫生设施进行装修革新和设备购置。(不含非食用品类独立空间交易场所的装修革新)
(二)支持农产物零售市场提质升级与业态融合
1.通过定额奖励方式,支持农产物零售市场统一招牌标识,优化收支口与周边情况,整体改善市场交易情况;支持农产物零售市场升级消防安防设施,改建食品宁静检测园地并配齐专业设备,全面提升市场生产、消防和食品宁静治理水平;支持农产物零售市场添置智能秤、监控、信息大屏等数字化设备,搭建智慧化市场治理体系等。
2.通过财政补助方式,支持农产物零售市场围绕改善经营情况,探索“农产物零售+便民业态+体验”融合生长新模式,进一步提升社区商业中心功效定位,为居民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支持企业开展特色餐饮、代客烹饪、蛋糕烘焙、茶艺咖啡、新式书店等品质提升类业态装修革新和设备购置。
四、支持方式和尺度
(一)财政补助
凭据市场主体设备购置和装修革新实际支出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最高不凌驾审定实际支出金额的50%。农产物批发市场项目最高不凌驾2000万元;农产物零售市场项目最高不凌驾500万元。
(二)定额奖励
凭据审定升级革新面积分档给予奖励:
(1)400㎡(含)-800㎡(含),单个项目奖励不凌驾50万元;
(2)800㎡-1500㎡(含),单个项目奖励不凌驾80万元;
(3)1500㎡以上,单个项目奖励不凌驾120万元。
五、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元应为在京正常经营的企业。
(二)项目应由具备农产物市场(批发及零售)营业执照的单元或其全资子公司直接出资建设,或由与农产物批发市场或其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条约的经营者直接出资建设。区商务部门认可(发挥农产物市场作用)的零售市场也可纳入支持规模。
(三)农产物零售市场的基础农产物(肉、蛋、菜、果、水产)经营面积不少于食品经营区域面积的50%(非食品经营区域不予支持)。
(四)同一项目可以切合一个或多个支持偏向,但仅凭据一个偏向申报。补助类和奖励类项目不得同时申报。
(五)不予支持的情形
1.已获得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
2.列入《PA视讯市新增工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禁止类和限制类规模的。
3.纳入全市联合惩戒“黑名单”的。
4.近三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宁静生产事故、火灾事故或拒绝整改风险隐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受到羁系和执法部门处罚的。
5.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
六、事情法式
(一)每年度,市商务局依据本措施制定并宣布项目申报通知,明确具体申报要求。项目申报单元按通知要求,凭据隶属关系将申报质料报各区商务局、PA视讯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市属国有企业团体或总部企业。
(二)各区商务局、PA视讯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市属国有企业团体或总部企业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报市商务局进行复审。
(三)市商务局、第三方机构划分对复审通过的定额奖励类、财政补助类项目进行审定、评审,所有通过审核的项目,均由市商务局会同相关区商务局、PA视讯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市属国有企业团体或总部企业履行验收法式,通过验收的项目公示无异议后履行资金拨付法式。
七、绩效治理和监视
(一)市商务局凭据本措施确定的政策目标和预算绩效治理相关划定,增强政策全历程绩效治理,强化绩效目标治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并增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二)获得本措施资金支持的企业、单元收到资金后,应当凭据国家有关财政制度划定进行治理和使用,凭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配合市、区商务部门统计报送业务数据,并自觉接受相关商务、财政、审计部门的监视检查。
(三)市、区商务部门增强本措施政策资金的监视治理,实时纠正资金申报、使用历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截留、挪用、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凭据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等有关划定进行处置惩罚处罚。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项
本措施由市商务局卖力解释。本措施自宣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市商务局可凭据政策调整及工业生长需要,适时对本措施进行修订。政策期满前,凭据相关划定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和延续期限。

